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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档案 No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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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档案无法领取养老金   前两天,我在猫扑网上看到了一封求助信,内容如下:   请问各位猫友,我1年前从原单位离开,档案一直没拿出来。最近新单位告知我为我缴纳社会保险,最好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要我回原单位去拿。结果,被原单位告知要罚款--居然要8000多块钱!这么多,我就不想要了,反正没有档案也可以上社会保险的。但还要问问大家,档案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用?   坊间传闻: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刘尔铎博士表示:   从发展趋势来说,“如果不是官员,档案对普通人而言作用不大”。   人事档案在我国现在社保体系中起的作用“并不直接,只是起到一个验证社保享受者实际情况的佐证作用。如果登记的社保材料齐全,基本不需要档案。如果材料不全,档案可以作为一个证明。”   国家政策:没有档案无法办理退休,也领不了养老金   办理参保事宜时不需要查看本人档案,但并不代表档案就没有作用。除了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到社保有关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需要提交职工档案,在办理社保过程中,遇到一些需要查实的个人情况,也需要通过个人档案来进行核实。   劳动保障机构首先要确定退休人员的档案是否移交市、区社保局,确定后,由劳动事务保障所的工作人员查阅退休者档案,核对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的时间、缴费年限、退休时间将以《退休人员待遇审批表》为准。   特别提醒:   1. 虽说人事档案不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但是有的企业以职工档案不在单位为由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种做法会直接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 年老的时候你靠的就是养老金,而且生病住院也可以给你报销很大一部分。除非你是大老板,除非你很有钱,否则的话你还是要好好的保管你的档案。 档案材料不齐全,损失巨大   小雷毕业后,档案就一直留在学校里。单位开始评职称时,他的档案却找不到了,直到职称评定结束后,小雷才得知后来学校把自己的档案转到了他的户口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由此给他带来了一系列麻烦——由于没有中级职称,仅大专毕业的小雷就无法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因此他不得不每年去办理《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无法享受北京市民待遇。   还好,两年后公司很重视他,准许他的户口迁至北京。当他返回西安办理调动手续时,发现自己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还是学生档案。原来档案转到人才中心后,就再也没有理会档案的事情。学生档案意味着她需要办理参加工作后的所有手续,并经过一年转正定级后才能正式调动。小雷又失去了一个机会。   坊间传闻:   个人档案制度究竟没有存在的必要?现在户籍制度都开始放松了,档案制度迟早也会废除的。   国家政策: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健:现在并不是讨论个人档案制度有无存在必要的时候,人才服务机构是负责接、管、转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为存档案人员保留原身份、连续计算工龄、按有关政策办理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认证身份、办理出国政审、申报技术职称,按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包括存档证明、边境证明、婚姻证明、考学证明),接管转党团组织关系,申报有关奖惩事宜,补充档案材料,代办养老保险等等。在现行制度下,人事档案还没到“下岗”时候,不要随意丢弃档案,以免给自己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特别提醒:   在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时,档案也会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工资调整、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党团关系调查等多个方面,都需要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 对档案的错误做法以及解决之道:   错误一 “自从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将档案留在了学校,反正也用不着。很多同学都将档案留在学校,除非有正规的接收单位才想起档案,否则档案就永远地留在学校。”   按有关规定,大学生毕业后经个人申请档案可以在学校寄放两年。两年后,学校将会把你的档案以密函快递回你的户籍所在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错误二 “毕业后,把档案转到了人才市场,每年的存档费要300元,一直没去交过。现在我在一家私企上班,档案也不需要,算下来这几年来的存档费也有几千元钱。只要知道档案在哪儿,到用的时候再去找,不用时也不理会,反正也没人敢毁掉。”   是没人敢毁掉别人的档案,但是若档案里的资料不全,就会陷入上文小雷遇到的麻烦。如果档案不全或缺损,企业是不敢接受的。即便他要调走,想转走档案时,别的人事部门也不会接收,他档案所缺的材料谁给补啊?如果年代比较久了,没办法找到当时保管档案的人,那怎么办?特别是一些档案里必须有的资料:比如工资定级表。如果档案资料不完整,只能退回。因而应尽快到原档案寄存的人事部门,补交应缴代管费用,“激活”个人档案,这样就可以让现有单位继续往你的档案袋里补充你的人事变动材料。   错误三 “档案在人才市场存着,每个月还得交费,还是我自己拿着好了,有什么事情随时拿出来更省事。将来办社保的时候,我再把档案交给社保局,不用交保管费用,方便省事,实在划不来,也没有必要。”    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个人持有档案是违法的,我们不会纵容这种行为。要抓紧时间将手上的档案交回原单位、学校或当地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错误四 “档案在我自己手里,看看有啥不可以?再说了,大四的时候考试抄袭背了一个警告处分,我要把这个处分取出来毁掉!”   克制好奇心,不要私自查看自己的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更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如果档案袋被打开过,里面的资料就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实,如果档案资料有缺损,则需要到原单位补充确认。 附:一份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里的“内容”   履历材料 / 自传材料 /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参加中国 共 产 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以及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