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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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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为指针,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着力“法治怀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个领域的法治保障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

  二、总体目标

  遵循提供政府服务合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创新服务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逐步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水平和供给能力。转变政府职能和治理方式,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通过政府服务的法治化,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政府服务,为推进富民强市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实施好《规定》,全面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市人民政府成立贯彻实施《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市政府法制办、市公用事业局、市供水总公司、怀化电业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政府办),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和《规定》,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实施民生工程,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为民办实事计划,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二)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改进管理服务。严格执行省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决定,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市场监管服务,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发展和改革、财政、金融、经济和信息、价格等部门,要按照合法、合理的原则,采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规划等方式,切实做好经济调节服务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三)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健全电子政务平台。按照一级政府建设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建设一个子站及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快政府网站群体系建设。建立政务服务平台。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本地区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有关管理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把行政事业收费等管理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推进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在城市和农村社区逐步建立统一的社区服务平台,并把行政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的服务事项纳入社会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按照一城一平台原则,逐步建立社会求助平台。市城区(含鹤城区)建立一个求助服务平台,其他县(市、区)各建立一个求助平台,负责集中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求助事项,社会求助服务平台的求助号码统一为12345。建立统一的110、119、122报警服务平台和120医疗救助服务平台。

  (四)推进政府服务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工作部门都要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基层自治组织要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举办广播站等方式实行村(居)务公开,社会组织可以利用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介,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为公共服务提供财政保障。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应当重点向农村、基层、困难群众、贫困地区倾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为政府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六)加强政府服务的监督监管。要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实行政府绩效管理。要把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要作为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公务员任用管理、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监察部门要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制度,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加强行政效能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社会力量提供服务的监管,及时纠正其在公共服务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学习和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召开贯彻实施《规定》工作会议,部署本级本部门对《规定》的宣传培训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意义。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通过政府常务会、委办局务会、法制讲座等形式带头学习,并组织本级、本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对《规定》进行学习培训,做到准确掌握《规定》的立法宗旨和实施办法。相关单位要把《规定》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测试、公务员培训和录用考试及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实施。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要把握实质、抓好规范,在实施行政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认真全面贯彻落实《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各单位要根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明确服务目标和服务重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确保各项服务目标得到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成立贯彻实施《规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本地区的政府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规定》的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在贯彻实施《规定》的过程中,政府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服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法制办负责组织对《规定》宣传学习培训、创建示范单位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监察机关要积极做好《规定》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行政效能监察、有关责任追究等工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政府绩效评估、公务员培训、公务员录用中对《规定》的知识测试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行政机关设置、职能配置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规定》实施的经费保障工作。

  (三)创建示范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创建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总结经验,促进贯彻实施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根据第46次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对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会同县人民政府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四个市级示范创建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将组织监察、法制、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宣传发动到位,培训不走过场、施行不走样。市贯彻实施《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推介典型经验,以便及时研究解决《规定》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定》有效实施。

整理:怀化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