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 2026年劳务派遣制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会同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一)执行局、乡镇法庭聘用制书记员3名,该岗位需经常性外出、下乡办案工作,乡镇法庭聘用制书记员需在乡镇法庭驻庭,建议男性报考;
(二)本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1名(不限性别)。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0日至2007年12月31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熟悉电脑操作,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及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毒吸毒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近亲属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9.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13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会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2办公室;
4.报名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会同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报考人员近期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会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笔试。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及考试成绩构成。
招聘职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2。报考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加分:有法律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含两年)人员,笔试加3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法学类专业毕业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已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加8分。以上加分项目三项都拥有的,按照就高的原则仅取一项,不叠加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者,经对全部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核完毕后,将在会同县人民法院官网公示加分人员名单。
3.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看打考试和听打考试,满分100分。
4.面试。按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3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由会同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由会同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会同县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会同县人民法院根据笔试、技能考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会同法院网公示。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会同县人民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均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会同县人民法院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说明
1.纪律与监督。相关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相关待遇。工资标准确定为2400元/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每工作满一年,每月工资增加50元工龄奖金,按规定予以交纳相关保险。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年终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后另行发放绩效奖金。
3.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招聘政策由会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8822023
联系人:陈亚军 13974564621 甄媛媛13787406933
会同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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