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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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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现已开始报名。培训使用劳动部指定的全国统一教材。由资深人力资源专家授课,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项如下:

◆报名条件及费用: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 、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七年以上;

2、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

3 、大本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一年以上。

1、  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十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

3 、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

4 、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

1280元/人

2280元/人

包括培训、教材、考前串讲及鉴定费。

◆报名要求:

(一)个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申请表》。
(二)交免冠 1寸、2寸证件照各2张,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

◆开课时间:

人力资源管理师 : 2005年1月16日(周日)2005年2月26日 (周六)

助理人力资源师 : 2005年1月15日(周六)2005年2月27日(周日)

◆上课地点: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电教楼

乘车路线: 374、817、817支、运通103、运通201、运通206、运通108、小5路、323、332支、425、特5、967、730、特8、704、708、836、831、849路魏公村西口下车。

报名时间: 即日开始报名(周六不休、提前电话预约周日也可报名)

报名单位: 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海淀区北三环中路 31号生产力大楼908)

咨询电话: 82004543、82003357 联系人:谭老师